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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就业前景

来源:www.globalec.net   时间:2023-06-13 16:39   点击:132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就业前景

播电视编导就业的前景应该说文艺界的还是很好的,所以说看你学的静静,如果你学的东西多,就业的方法还是很多的,如果你学的不学的,不学的不精,那你就也也是没法教研的格言,都是要有一定的技术,一定要有一定的水平,这样你做什么工作都是很容易的?

二、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最新版

NBCU主要为人权、环境、健康安全方面的验厂。与其它审核相比,他们在环境保护和健康安全方面明显要求更多更细,有些问题都是红灯项,必须整改完成才能获得授权,方能开始生产产品。如果企业在这方面比较薄弱,接受审核要慎重。

NBC环球影视(NBC Universal)是美国的一家大型媒体集团,于2004年5月成立,由国家广播公司(隶属于通用电气)和维旺迪环球(法国维旺迪集团的娱乐事业部门)合并而成。

NBCU验厂,全称为NBC Universal验厂,也叫环球影视验厂。日本叫法又称USJ,即日本环球影城。尽管叫法不同,他们审核的要求基本都是相同的。

三、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一个测量点应该测量几次

1)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器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安装应牢固可靠,表面不应有破损。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在2.2m以上。

2)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调试要求:

1)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查并记录:

①检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的自检功能。

②使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与扬声器间的广播信息传输线路断路、短路,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并显示出故障部位。

③将所有共用扬声器强行切换至应急广播状态,对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应急广播的语音应清晰,声压级应满足要求。

④检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的监听、显示、预设广播信息、通过传声器广播及录音的功能。

⑤检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的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2)每个回路任意抽取一个扬声器,使其处于断路状态,其他扬声器的工作状态不应受影响。2.简述消防专用电话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

安装要求:消防专用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消防专用电话和电话插孔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调试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勒法逐个对消防专用电话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检查消防电话主机的自检功能。

2)使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或消防电话插孔间的连接线断线、短路,消防电话主机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并显示出故障部位(短路时显示通话状态除外);故障期间,非故障消防电话分机应能与消防电话总机正常通话。

3)检查消防电话主机的消音和复位功能。

4)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音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5)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外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语音应清晰。

6)检查消防电话主机的群呼、录音、记录和显示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要求。

四、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就业方向

  中传广播电视学专业就业实践多,学生动手能力强,且中传在广播电视学领域的名气非常大,校友众多,就业不是问题。据中国传媒大学就业办公室的老师介绍,中传每年的就业率都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整体需求还是比较旺盛的,大部分的专业供需比在1:4以上。社会对中传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也给予很高的评价。

  中传广播电视学的学生就业方向主要有:广播电台、广电研究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亦可从事其它相关媒体实务和学术研究等工作。

五、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有哪些

1室外消防栓系统

1、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2、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的室内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非燃烧体。

4、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0,净宽可不小于80cm,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5、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6、室外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从地面算起)。

7、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应保证30L/S25、20,按建筑面积计算。

8、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9、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10、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11、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12、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

13、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结合器的用水量10L/S-15L/S。

14、高层建筑的消防栓充实水柱不小于10米-13米。

15、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16、消防水池应满足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17、消防水池一类18立方米。住宅一类建筑12立方米。

18、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2室内消防栓系统

1、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内消火栓一般20L/S,布置不小于4个。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米10L/S超高层建筑30L/S。

2、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3、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4、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

5、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两个消防水栓的距离不应超过25米,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6、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7、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0角。

8、同层消防栓距离不超过30米。栓口距地面1.1米,栓口为DN65。水龙带不小于25米,水龙口20毫米。

9、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3消防水泵

1、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高层建筑设有防超压措施。

2、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

3、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

4、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4消防给水及消防灭火设备

1、消防电梯前室设有消火栓。

2、消防泵房耐火等级为2级。消防水箱楼板厚15毫米,隔墙耐火2小时,甲级防火门。

3、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均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4、安装线管时当管长超过45米时应设有接线盒。

5、管道穿越消防水池和剪力墙时应加放水套管,震动管道要加柔性接头,与水箱接口要用焊接,消防水箱要预留1米的通道周围不得小于0.7米,与顶棚高度不小于0.6米。压力表的量程是2.5倍。

6、消防水泵结合器的组成:接口、本体、连接器、止回阀、安全阀、防空阀、控制阀顺序安装,安装高度1。1米

7、小于或等于DN100的管道采用焊接。大于DN100的管道采用卡故连接。

8、管道安装与楼板粱、拄、的距离,按管道的管径为递增40-200毫米

9、管道与支架的安装距离,按管道的管径为递增3.5-12毫米。

10、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的安装距离不宜小于300毫米,与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得小于750毫米。

11、管道穿过变形缝的时候,采用柔性接头和短管。短管不得小于墙体长度或出墙体50毫米。

12、管道竖向安装支架距离1.5-1.8米。

13、消防水泵出口应安装止回阀、压力表。

14、消防气压装置安装距棚顶高度不小于1.0米

15、消防结合器的安装顺序,接口、本体、连接管、止回阀、安全阀、防空阀、止回阀、

16、报警阀组安装距离距地面1.2米,水力警铃与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新钢管长度不超过6米。

17、灭火器的配置规范:按类型分为A、B、C、类

18、喷淋头

1)喷淋头的保护面积8平方米(严重的5.4米)

2)喷淋头的水平距离为2.8米(中危险级3.6米)

3)喷淋头与柱面、或墙面的距离1.4米(严重的1.1米)

4)侧喷距顶棚距离7.5-15CM

19、侧喷垂直两米,两侧1米内严禁有障碍物。侧喷的最远距离7米。

5自动喷水系统

消防喷淋系统分类:湿式喷淋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C)、干式喷林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C)、预作用喷林灭火系统/雨淋喷林系统、水幕系统。

1、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自动喷林系统的组成:报警阀、控制阀、水力警铃、系统检验装置、压力表、启闭指示装置。并设有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辅助电动报警装置组成。

3、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2米。

4、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淋头湿式或预作用喷淋头不超过800个。干式有排气装置的50个,干式无排气装置的250个。

5、消防支管的管径不小于25。每个消防支管最多能代8个喷淋头。

6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m,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

1)建筑高度超过32m,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m。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7建筑防火分区、间距及疏散出口

1、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2、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4、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m。

5、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6、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7、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8、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9、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m。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0、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1、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2、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防火分区:

1、一类建筑:1000平方米;二类建筑: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

100、高层建筑与裙楼有防火墙及良好的防火措施时最大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500平方米。

2、高层建筑有自动扶梯、上下层连通、上下开口通道楼梯等,防火分区应按上下连通作分防火分区,面积叠加计算。

3、每层防火分区安全通道门不应小于两个,两个安全门的距离不小于5米。一般在24-40米,环形走廊10-20米;安全疏散门距离室内的任何一点不超过40米,室内到室内门不超过15米。

4、首层消防通道走廊宽1100-1200毫米;门900-1300毫米,门往外开。门外1.4米内不应有踏步。

5、防火卷帘耐火等级一般为3小时。

6、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住户不超过八户,应设有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

7、消防电梯的配置:小于1500平方米设置一台消防电梯,大于1500小于4500平方米2台,4500平方米3台。

8、消防电梯应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前室不小于6平方米。

9、十层以上的建筑应在单元内的阳台进行连通或凹陷。

8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

1、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以有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有: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多个楼层(看产品的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3-1.5米,报警电话安装位置1.3-1.5米。

3、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4、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5、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

6、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

7、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

8、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

9、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

10、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

11、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12、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13、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

14、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

9防烟、排烟系统

1、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

3、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

4、塔楼建筑应设有两个疏散防烟楼梯;并设有前室,前室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5、防烟楼梯间。合用消防前室设计风量18000-20000、28000-30000M3/H。层数超过32层的分段计算。

10(一)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合用时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力点的的压头损失,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为50PA。

2、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

3、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4、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规定:

1)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大于20米/秒

2)混凝土结构管道风速不大于15米/秒

3)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米/秒。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米/秒。

5、排烟系统的设置: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

6、超过32层的建筑楼梯间的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

7、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置。

8、避难层的加压送风量按净面积计算不小于30立方米/秒,避难层应设有消防电梯出口、应急照明、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栓、并设有独立的防烟设施,防烟楼梯进行分割。

10(二)机械排风(防烟)系统

1、排烟系统的设置条件: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

2、防烟系统的安装位置:

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60立方米

2)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

3)排烟口安装在屋面及顶棚位置;排烟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

4)防烟口设置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防烟阀关闭温度2800C

5)走廊的防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室内的按防火分区设置

6)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

7)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

3、通风与空气调节

1)通风系统应设置,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每五层设置(不超过5层)

2)通风空调系统穿越下列情况时安装防火阀700C(穿越防火分区墙、楼板变形缝等)。

11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

1、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2、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3、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4、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6、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12其他

1、玻璃幕的耐火等级应耐火1小时。

2、建筑变形缝等应加防火保护层。

3、无框玻璃幕墙及间隔玻璃幕墙应耐火1小时,应有800MM高实体墙。

4、发电机房储油不能超过8小时用量。

5、高层建筑的间距13米、群楼6米。

6、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与建筑物距离不小于5米,高度不超过4米

7、建筑物的变形缝及金属结构要加防火保护层。

8、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距离150米,面积2500平方米。电缆井、管道井、排风井、防烟井应每层进行分隔。

六、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021

山东省设立街道标准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尊重城市发展规划和内在规律,与全省城镇化发展进程相适应,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积极有序推进。

(三)符合行政区划调整的基本原则和方针,立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有利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

(四)设立街道可采取撤镇设街道、结构性调整等方式进行,但原则上要坚持撤一设一、撤多设少,不得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基本条件与指标

(一)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拟设街道的镇建成区整体位于设区的市、县(市)中心城区的城镇开发边界内。

(二)人口与面积方面。

1.拟设街道的镇常住人口在5万人以上。

2.拟设街道的镇建成区面积占辖区面积比例达到上年度全省镇域建成区面积占比的平均水平;镇建成区面积占比达到20%以上的,可以不受本标准“基本条件与指标”中人口、面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指标的限制。

(三)经济发展与城镇化方面。

1.拟设街道的镇连续两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或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低于设区的市所辖镇同一指标的平均值;或者拟设街道的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或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值位居所在县(市、区)所辖镇的前30%。

2.拟设街道的镇城镇化率在设区的市所辖镇中位居前30%;镇域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上年度全省城镇化率平均水平的,可以不受本标准“基本条件与指标”中人口、面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指标的限制。

(四)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方面。

1.拟设街道的镇政府驻地的市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道路硬化率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8%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上年度全省镇域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的平均水平,地名标志设置率100%,饮水安全达到国家标准,电力、通讯、广播电视设备完备。

2.公共服务设施较为齐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拟设街道的镇驻地设置配备办学条件达到2类标准以上的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符合每百户30平方米标准的比例达到100%,文化、体育以及社会福利设施较为完善。

三、街道的调整优化

(一)街道的拆分。现有街道人口和面积规模较大,建成区面积占辖区面积80%以上、城镇化率达90%以上的,可以视情拆分,拆分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拆分后各街道行政区域面积不低于20平方千米,常住人口不少于7万人。

2.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和设施满足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求。

(二)街道的撤并。现有街道人口或面积规模较小的,视情予以撤并。撤并可采取直接并入一个街道或拆分后并入多个街道的方式;撤并后辖区常住人口规模一般应在5-7万人。拆分(撤并)街道时,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行政区域并入乡镇,防止逆向调整。

街道的拆分与撤并要与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政策要求相衔接,严格控制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置,严禁突破现有编制数和实有人数,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统筹考虑优化城镇结构体系和空间布局,达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城镇化规划等明确的目标任务与要求。

四、适当放宽设街道条件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放宽设街道条件,其定量指标原则上不低于本标准“基本条件与指标”中人口与面积方面所设定指标值的80%。

(一)承接全省或市域内重大城市工程项目、重要交通枢纽的镇。

(二)对于增强城市辐射带动力、综合承载力有明显作用的镇。

五、其他

本标准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省民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该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水平以及城镇结构体系,对该标准进行调整。

七、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的强条

七个一标准建指一个村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扶持、地方主导,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建立机制、适用实用的原则,扎实推进示范工程建设,要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能,真正使人民群众享受文化成果、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八、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一、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制定,仍维持现行标准不作调整,即主终端每月不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进一步明确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执行标准。

  二、收取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应当保障传输不少于50套电视节目(法律、法规规定免费收看的节目和广告、购物节目除外),并免费履行有线电视开通、报停、复机、过户、销户、迁移、故障排除等义务。

  三、取消新建商品住宅用户的有线电视入户安装费。未安装有线电视的老旧小区、自建房屋用户向有资质的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申请安装的,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配置的配线箱至用户主、副终端的材料(包括管、线等)和施工费用,由双方协商约定。

  四、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应当免费为用户配置机顶盒(含IC卡、遥控器),所配机顶盒损坏的应当免费修理或更换,用户私自拆卸导致的损坏除外。

  五、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应当按规定对下列用户实行收费优惠:

  (一)老红军、老八路及其遗孀用户,凭相关证明免收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二)农村五保户,凭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免费安装有线电视,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三)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用户,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四)敬老院、福利院、养老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用户,免费安装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六、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应当自觉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按照有线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和规范以及承诺的服务项目和内容,为用户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并按规定明码标价;坚持“入网自愿、退网自由”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侵害用户基本收视权,不得以关停电视传输信号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付费接受升级。

九、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010

1. 系统标准。该类标准涵盖了应急广播系统所涉及共性和基础性的内容,包括基本术语、概念、总体框架、总体技术要求、数据格式、地址编码等方面的内容,是其他类型标准的基础。

2. 传输覆盖标准。该类标准规定了主要的应急广播传输覆盖通道中,对应急广播消息的接收、响应和封装处理等技术要求,为应急广播系统与现有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和播出系统的有效对接和可靠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撑。

3. 安全运行标准。该类标准涵盖了应急广播系统信息安全处理方面的要求,是应急广播系统安全运行的技术基础。

4. 监管监测标准。该类标准涵盖了应急广播监管、监测、测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是应急广播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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