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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养过什么小动物吗?养成功了吗?动笔写下你养小动物的经过。

85 2023-12-20 19:34 admin

一、你养过什么小动物吗?养成功了吗?动笔写下你养小动物的经过。

大胃王的小鸡我家养了两只十分可爱的小鸡,它们的吃饭总是让人被逗得开心得不得了。我天天都准时喂它们吃饭,我刚把生米放进它们吃饭用的小碗里,它们就像一只鼻子灵敏的狗一样,向小碗奔去,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像饿了三天三夜的孩子一样。有时它们还故意撞来撞去,让自己多吃一点,或用自己还没长大的翅膀罩住小碗,让自己一个人吃完所有的饭,没吃到饭的小鸡便在旁边叫个没完没了,让我被吵得心都快“爆炸”了。它们还经常一天吃个六、七顿,养成了粒粒皆辛苦的好习惯,却把我累了个半死。有时它们的胃口还真让我大开眼界,一只小鸡竟吃下了比自己肚子还要大有时我有点不耐烦了,便罢工不干。可没想到小鸡们竟不约而用地跳出自己的家笨手笨脚地走到我脚下,用乌黑透亮的眼睛看着我,好象在用那会说话的眼睛恳求道:“我亲爱的主人,我的小肚子好久没有吃东西了,我好饿啊!”我似乎有点动心了,可我还是没给它们吃东西。于是它们俩就采取第二计划。它们爬上我的脚,用自己毛茸茸的脑袋蹭我的腿,我坚持了好久,可最终还是被小鸡们的做法打败了,只好再次上岗做它们的营养师。我的小鸡算的上是大胃王吧!

二、写一篇作文(养小动物的经历,或者被误解的一件事)

2009年的夏天,我养了一只吉娃娃,取名叫“乐乐”,乐乐非常活泼、可爱,每次带它出去玩时,它都会和周围的小伙伴玩得很热闹,尤其喜欢跳高,贪玩到每次回家都是被我强行带走。有一天趁我不注意它跑出去,我一连找了两天也没回来,那个着急呀,后来我就挨家挨户去周围的邻居家里找,结果在300米附近的一户人家找到了,我很开心,更加宠爱它了。本以为乐乐可以陪我一起走下去,可是后来,它。。。。。。死了。

三、令我难忘的一件事600字养动物

时间就像是一条长河,一去不复返。在这条长河中,我经历了很多的故事,然而最令我难忘的就要数补牙的那件事情了。如今想想,那次的画面依旧清晰地停留在我的脑海里。

“一颗、两颗、三颗……”哎呀一共都五颗蛀牙了!有一颗已经被牙虫挖地工给挖空了!我悲哀地望着镜子边刷牙。哎呀呀不好了!一座牙齿城堡已被牙虫侵略了!可牙虫还不满足要侵略左邻右舍了!告诉妈妈?还是不要了吧。一想起牙医的“小型电钻”就不禁打了个冷噤。不行,我要告诉妈妈,我不能谎报军情。否则后果很严重的!其实我很早以前就已经蛀牙了。可是看到电视上的牙医都是穿着一次性白色弹性手套,身穿白大褂。一手拿“大刀”一手拿“电钻”活像杀猪的。但是我还是要告诉妈妈!我马上从浴室漂到了厨房“报告妈妈长官司,我身体内的牙齿国度已有4府城堡已被侵略,报告侵略者名字,牙——虫先生”我最害怕的词响起了“明天一大早去温州看牙齿吧!”妈妈吩咐到。“早点睡!”哎,我真可怜呀!

“叮叮叮叮……”哎呀!吵什么吵呀!我把手从温暖的被子里伸出一只手去捕捉闹钟,哎呀!我捉来闹钟一看上面显出5:00,这么早呀!“你可别忘了,你今天要去看牙齿。那家医院可忙了呢!我们一大早要去排队呢!”妈妈的声音从后边响起,说完把我拖进浴室,洗脸刷牙,一分钟干完。一个小时过去了,我们到了温州。我排了队,过了许久……“唐逸涵”的声音从广播箱里传了出来。听到别的小孩发出杀猪般的尖叫。我的脚步不禁扭了一下。我慢慢地躺在了椅子上。医生拿起了“电钻”……我害怕的闭上了眼睛。逸涵加油!即使很痛也要忍!我心里暗自鼓气。啊!!痛痛!一股酸痛流入了我心。忍住啊!逸涵!我在鼓气加油。“蛀到神经了!”牙医姐姐说。又过了几分钟……补完了!一种不可代替的幸福钻入我心中。虽然那几分钟的酸痛生不如死,但是只是暂时的。

这就是那件令我难忘的事情。经过那次补牙的经历之后,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一定要好好保护我的牙齿,让它不再受罪。

四、我养小狗的经历 作文 小狗写的要既乖又淘气 喜欢和主人玩

狗狗乖乖

近日,妻竟与我说起养宠物来。她说,闲时多无聊,我们也养只小狗吧。说起养小狗,我心里格登了一下,凝凝神后才摇摇头,做出漫不经心的样子说,养啥宠物,人还顾不过来呢。我们先研究怎样把人养好,再说养宠物的事吧。妻就急了,就说东家举西家的,介绍他们养小狗怎么怎么有趣,怎么怎么使生活变得充实,怎么怎么让自己乐在其中。确实,我也找不出什么反对的理由。你说养狗有多脏啊,她就说给小狗洗澡就是一种乐趣;你说养狗害怕咬人得狂犬啊,她就说抱着小狗去打狂犬疫苗有多好玩。

我妻就是这样一个人,胸无大志,且温良恭俭让。她在家相夫教子,在外贤良待人;她从来没与人红过脸,从来没与人吵过架。你说,这样的人想到了养宠物,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吧?我不敢断然制止她,害怕得不到支持又会在家生半天气。我试探着说这样吧,养只小猫咪怎么样,小猫咪更温顺,小猫咪也很可爱。妻说,养猫咪无法带着到外面去溜啊。我就耐心地做妻的工作,我说闲时散步更好,牵着一只狗,有时是狗牵着人跑,你不急时它急,你要站下与熟人聊聊,它却又是来缠你脚,又是往外迸,真的养着了,就知道烦人的事多了。总之,我尽往坏处说,到底把妻说得微微点头了,顺从我喂一只小猫咪了,我才把心放下。天知道是以她温顺的性格顺了我,还是真的被说服了。反正,没养小狗,我觉得是天遂人愿,或者,是我在妻面前耍了一点小手腕的成功。

一开始我就不说养小狗,而只说养宠物,这就是我棋高一着之处。我从反对养宠物到同意养宠物,这不就顺从我妻了吗?其实我暗藏的是反对养狗狗。这里不得不明白地说,不是我不喜欢小狗,委实,我对小狗有着那么一段不同凡响的感情。那是一段割不断理还乱的感情,那是一块伤疤,一块不敢去揭的伤疤,一块一揭就会流血、就会有着剜心疼痛的伤疤。

那时我在当知青,生产队给我在一个山坳上盖了两间屋的草房。那是一个倒霉透顶的地方啊,左无邻居,右无农民,夏天太阳从早晨晒到黑,冬天窗棂经常被风吹得呜呜响。我常爱收工回来坐在门前拉《江河水》,实在无聊了就乱唱乱吼一气。那是孤独啊,那是无边的寞落啊,那是欲哭无泪的伤怀啊。可是,既然命运把你抛到了这个山坳上,你就得在这里生存。我不是男子汉吗,总比那些有着同样命运的女同学、小姑娘、小幺妹们强?况且我还可以找书看,聊以自慰。于是我按部就班,像真正的农民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晴天背一背太阳,雨天滚一身泥巴。

有一天早晨,我是准备去赶场的,赖在铺里多睡一会儿懒觉。在迷糊中,好像听到了一两声稚嫩的小狗的叫声。我没理它,翻个身又睡去。等我起床开门,一条小狗在我门前蜷缩着,既没叫,也没摇尾摆尾地向我示好。它大概是饿了,饿得不想动了。我把红苕汤煮好,舀了一点给它,它很快就吃完了,我又从自己正吃着的碗里分了一点给它,它也很快吃完了。这时它摇尾摆尾了,开始围着我的脚转来转去。它其实是一只很漂亮的小狗狗:全身是漆黑的毛,在脖子处镶嵌了一些不成形的白色,四蹄处也长着一些白毛,像穿了白色的靴子。我说,狗狗,你怎么找到我这里来了。它朝我叫了两声,声音显得太稚嫩了。我说狗狗,你投错地方了,知青命就苦,你跟着他命就更苦。它像没听着一样,在我裤腿前钻来钻去。我抱起它,走下山坳到农民家里去问,他们都说没有丢失小狗。我问那它是哪里来的呢?我把抱着的狗狗提到人们面前,好多人都来看,都说,吙哟,蛮乖的嘛;大概是过路人丢的吧。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把它随便地上一丢,就往集镇方向走去。狗狗可能认定我是它的主人了,还跟着我前前后后地追着,我无视它的存在,想,这种小狗,跟着跑一会儿就到别处去了,管它干吗。果真,几时在我面前消失的我也不知道,因为没走多远,我就碰着了另一个知青,我们摆着龙门阵,不觉中就到街了。

中午过后,我回到山坳上我的住房,狗狗竟跑过来迎接我,是向我乞讨吃的还是真的喜欢我?我不知道,反正它就是那么兴高采烈的在我身旁追前跑后。唉,迎客一瓢食,无断自己粮。我们生产队出产红苕,够我吃上好多个月的,狗狗也不择选,撕下的红苕皮它抢着就吃,丢下的红苕头尾,它嚼着,还显得很香呢。当然,作为知青的狗狗,也有很多遭罪的时候。比如知青们在一起玩儿,它在脚前绕来缠去的,有时就会被某一个知青一扬脚,把它踢出老远;有时,我到朋友们那里耍去了,往往一去就是几天半个月,狗狗就得到处打野食,那种不成顿的野食,往往会把狗狗饿得皮包骨头。但是,狗狗始终是我的狗狗,空闲时候它总是在我门前蜷缩着,有过往的人时,它就会扬起脖子汪汪地吠。我想,它也许以为,生下来,它就是为我看门的,不应该擅离职守,它的责任心强着呢。

总的来说,狗狗还是被我养得很好。杂粮,我是让它吃饱的,尽管大米饭我是有点舍不得,蔬菜却是自己地里的,煎炒得有盐有味再伴上一点大米饭,我的狗狗也是很爱吃的。因此,我的狗狗与我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就让人觉得很乖。黑白相间的皮毛使它显得很活跃;你拿着食物逗它时,它跳上跳下的又显得很调皮;你抚着它的皮毛,轻轻地抹着,它就会倒在你的脚旁,眯着眼显出很享受的样子;你把手放在它的嘴前,它就会伸出舌头,在你手指上一下一下地舔着,显出了那种脉脉的温情。逐渐的,我与我的狗狗形影不离了。我上街它上街,我串户它也串户;我走茅草路怕有蛇,只要叫一声,狗狗,前面开路,它就会从我身旁一下窜到前面去,探头捣腿,把路边的茅草窜得直摇摆。自从有了狗狗,我觉得我的生活多了一些乐趣,尽管也还孤寂,尽管也还落寞,但是对着狗狗说说话,仿佛有了一个温驯的倾听者。

大概半年光景,我的狗狗长成了个英俊的半小伙。它的叫声再也没有了过去的那种稚嫩,吠起来有时显得很雄壮,有时又显得硬硬的不那么圆润。我的狗狗进入了它的转形期,有时,它也对着它们同类的异性摇摇尾,遇着孤单的异性时,它也会靠过去贴贴身,陪着它走一程。这时的狗狗在我面前显得更懂事了。我烦闷时,它就会在我面前摇着尾巴,好像在安慰我;我拉二胡的时候,它就趴在旁边,竖起瘦长的耳朵,当一个认真的倾听者。可是,我没珍惜这份情谊啊。这是失去狗狗后我才体会到的。

当时,知青已经开始返城了。我们那个地区,第一批返城的是自贡知青,而我们那个公社,是自贡箱板厂来招工人,其中,我的一个好朋友也在招工行列。我的好朋友来我生产队向我告别,照规矩,我该办个招待。可是,我用什么来招待他呢?那时穷啊,身上摸不出几元钱来,地里的时鲜蔬菜不是待客之物。这时我看到了我身旁摇着尾巴的狗狗,我对我那朋友说,把这狗打了,我屋里还有半瓶酒。我那朋友说,打吧,我来动手。他知道我下不了手,他知道我与我的狗狗是有一些感情的,他对我说,把狗狗关进你的屋里你就别管了。站在屋里,我对狗狗只喊了声,狗狗,来。狗狗就进屋来了。我转身就出了屋,还把房门带拢关好。一会儿,我就听到了几声狗叫,随后门一开,我的朋友闪出了屋子。我以为搞定了,正想给他说,一切都拜托了,去皮烹调全靠你了,我当当后勤就行。哪知我那朋友却说,你那狗太野,我打不了它,它看我拿着棍,站起来向我扑来,差点把我咬了。

这时,我想打狗招待朋友的心已经铁定了,对狗狗的悲悯、对狗狗的情怀我没想过,假若当时,这种情感能如一缕云烟在眼前轻轻地一飘,也许我就改变主意了。唉,实在该怪那个匮乏的年代。我对我那朋友说,你绕到它背后去,我把它稳定住,你下手要快。我们又重新进了屋,我说,狗狗乖乖,听话。它是那样的信任我,我伸出手去,摸摸它的脑门,又用手在它的耳旁挠挠,它就乖乖地趴了下去。我又说了句狗狗乖乖,我对不起你了。我的手一拿开,我朋友的木棒随后就扬了下来,正落在我的狗狗的脑门上,狗狗叫了一声,就落气了。它的叫声不大,它死后眼睛还睁着,它的眼光是那种信任的眼光。它是信任我啊,它没想到,信任后面也有毒手,它不了解这个社会,它没法了解这个社会,就连我这个正当青年的知青,也对社会的风云变换不知所措,朋友回城了,我们还有一大批响应号召的知识青年在乡下,我们的变数是多少呢?天知道!

我只知道我对不起狗狗,那也是一条通人性的生命啊。狗狗信任我,我却用“狗狗乖乖”几个字欺骗了它。那些时日,“狗狗乖乖”几个字常在我脑子里萦绕,几乎成了我脑海里欺骗的代用词,我不敢再说“狗狗乖乖”了,我也发誓再不养狗。

随着时间的流逝,知青时养狗的烙印渐渐抹平,尽管,我对我那狗狗的愧疚之心开始淡化,但妻又想把宠物小狗弄进家来,我还是觉得不妥,我害怕睹物思情,我害怕对我那狗狗的歉疚又回到我的生活中来。我希望,过去的就让他过去,既然已是缝合的伤口,何必再在上面划上一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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