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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步电动车可以合法上路了?新政策出台

来源:www.globalec.net   时间:2023-07-15 07:19   点击:151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代步电动车可以合法上路了?新政策出台

在许多地方,电动轮椅被视为无需注册或获得特殊许可的个人辅助行动工具,只要满足一些基本要求。这些要求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最高速度限制:通常限制在6-15公里/小时之间。

2. 功率限制:电动轮椅的功率(通常以电机的额定功率表示)可能会有限制。

3. 使用场所限制:可能规定了电动轮椅可以使用的地点,如人行道、自行车道等,以及禁止进入的场所。

此外,还可能有其他安全要求,如前后灯、反光装置等,以增加电动轮椅的可见性和安全性。

由于各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我建议您查阅所在地的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法规,以了解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他们将能够告知您在当地上路的要求和限制。

二、电动代步车辆

1 电动三轮代步车价格在60-70岁年龄段有很大的差别,不能给出具体的结论。2 主要的原因是在60-70岁年龄段,个人经济状况会因人而异,有些人可能追求高档的轿车,而有些人可能购买低价的经济型车辆。此外,电动三轮代步车采用的技术、品牌、型号等因素也会影响价格。3 如果您需要购买电动三轮代步车,最好到专业的汽车销售店或者电动车销售店,选择品牌好、售后服务好的车型,并结合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选择。另外,网络购物也可以是一个选择,但是要注意选择正规的网站和品牌商家,以防受骗。

三、代步电动车交通法规条款规定

日前武汉交警提醒,不能上牌就意味着不能上路,老年人代步车不是交通工具,不具备安全防护性能,不要在道路上行驶。

据了解,代步车实际上是一种医疗器械,速度基本控制在5—10公里/小时以下,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而且是不能在道路上行驶的。武汉交警介绍,由于老年人代步车最低离地间隙大多在16—20厘米,起步猛、底盘轻,特别容易发生倾斜,且车内刹车、油门、挡位一应俱全,速度快,每小时40—60公里的速度与机动车没太大区别,再加上刹车采用抱刹设计,比较单薄,零件容易损坏,需要很大的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车。而老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知所措、力不从心,成为事故高发群体之一。

而驾驶老年人代步车的老人几乎没有经过驾驶培训,代步车像机动车一样,有方向盘、后视镜、“油门”、刹车,未经历过专业培训的驾驶人,必然无法正确而熟练地操控车辆,他们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熟悉,对基本的通行规则缺乏了解,导致老年人在驾驶过程中经常发生闯红灯、乱掉头、乱停放、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

此外,老年人代步车的性能及质量毕竟比不上正规生产厂家的机动车辆,再加之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较低,在堵塞交通的同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较高。由于机动车都有交强险,能有效保障受害人权益。而老年人代步车什么手续都没办,代步车驾驶人被撞后能得到赔偿;而一旦它撞了别人,被撞者很难得到任何赔偿。不用驾照成商家卖点,很多商家利用大多数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来推动老年人代步车的销售业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但是,机动车是否准予登记,将根据该车型是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老年人代步车(低速电动车、四轮电瓶观光车、新能源代步车),因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上牌。未办理登记上牌,也就意味着老年人代步车严禁上路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目前,路面行驶的所谓老年人代步车均不在车辆上牌目录范围内,因此无法获得牌照。

武汉交警提醒,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人代步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共同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电动代步车标准最新规定2018

驾驶电动车上路进行行驶的,必须年满16周岁,并合法佩戴相应头盔,电动车应当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车牌。

同时,重点加强对老年代步车以及轻型摩托车的重点管理,老年代步车虽然方便了老人,但是大多是一些不合格厂家生产的,不能起到安全保障作用,不能上道路进行行驶,轻型摩托车需要考取驾照才能上道路进行行驶

五、关于电动代步车管理的意见

目前各地交警都在严查电动车无牌,不戴头盔上路,老人85岁了,虽说身体健康,也属于高龄老人了,但毕竟反应能力比起年轻的人来说慢了很多,我的意见是,考虑到老人的安全问题,能打车或者步行,还是不骑电动车,毕竟电动车速度也不太慢,只是我个人看法。

国外是允许的,不知道我们国家是否可以把年龄放宽到85岁以上。

六、代步电动车交通法规条款有哪些

独轮代步车能带上火车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52条规定的物品

七、代步电动车上路标准

1、现在行驶在路面上的所谓“老年代步车、四轮电动车”均没有登记注册,属非法行驶。

2、《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按此法律概念,我市道路上行驶的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四轮电动车”均属机动车范畴。但这些车辆不在国家生产目录内,属于不合格的机动车,车辆管理部门无法对其注册登记、核发号牌。

3、任何人均不得驾驶此种车上路行驶。

八、电动代步车新规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

1. 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0km/h,额定电压不超过48V,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

2. 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未经国家检测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

3. 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逆行、穿红灯、骑行时打电话等。

4. 电动自行车应当配备正常工作的前、后灯、闪光警示灯、制动装置和铃等设备,不得擅自改装。

5. 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6. 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载物超过规定载重,不得超速行驶。

以上是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细则可以参考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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