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中国检验检疫局防寒服图片大全

来源:www.globalec.net   时间:2023-07-25 16:01   点击:247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中国检验检疫局防寒服图片大全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2020年12月9日,财政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适用!详情如下↓↓↓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财政部、司法部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制度,国务院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领域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地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配发范围、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在预算定额标准以内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不得扩大着装范围,不得改变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不得提高配发标准。

各地应当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

第五条 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所需经费,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列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部门预算。

第六条 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采购,原则上由省级及以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章 配发范围

第七条 地方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或所属执法机构中,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且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其他人员不予配发。

国务院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派出的执法机构中,符合前款规定的人员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其他人员不予配发。

第八条 已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应当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

第三章 配发种类

第九条 帽类,具体包括:

(一)大檐帽(女士为卷檐帽);

(二)大檐凉帽(女士为卷檐凉帽);

(三)防寒帽(布面栽绒、皮面直毛皮)。

第十条 服装类,具体包括:

(一)常服(含上衣、裤子、衬衣);

(二)执勤服(春秋、冬执勤服,含上衣、裤子);

(三)夏装制式衬衣(长袖、短袖);

(四)单裤、裙子;

(五)防寒服(短款、长款)。

第十一条 鞋类,具体包括:

(一)单皮鞋;

(二)皮凉鞋;

(三)棉皮鞋、毛皮靴。

第十二条 标志类,具体包括:

(一)帽徽(大帽徽、小帽徽);

(二)臂章;

(三)肩章(硬肩章、软肩章、套式肩章);

(四)胸徽(硬胸徽、软胸徽);

(五)胸号(硬胸号、软胸号);

(六)领带;

(七)腰带。

第四章 气候区域和配发标准

第十三条 气候区域划分为热区、亚热区、南温区、北温区、寒区、高寒区。根据气候区域划分,确定制式服装的配发品种和使用年限。

第十四条 帽类

(一)大檐帽、大檐凉帽(女士为卷檐帽、卷檐凉帽)。

首次男士发大檐帽1顶、大檐凉帽1顶,女士发卷檐帽1顶、卷檐凉帽1顶,热区、亚热区、南温区使用年限4年,北温区、寒区、高寒区使用年限5年,期满换发大檐帽(卷檐帽)1顶、大檐凉帽(卷檐凉帽)1顶。

(二)防寒帽。

南北温区首次发布面栽绒防寒帽1顶,使用年限6年,期满换发1顶。

寒区、高寒区首次发皮面直毛皮防寒帽1顶,使用年限5年,期满换发1顶。

第十五条 服装类

(一)常服(含上衣、裤子、衬衣)。

首次发常服1套(含衬衣2件),使用年限4年,期满换发1套。

(二)执勤服(春秋、冬执勤服,含上衣、裤子)。

热区、亚热区、南北温区首次发春秋执勤服2套、冬执勤服1套,寒区、高寒区首次发春秋执勤服1套、冬执勤服2套,使用年限4年,期满换发春秋执勤服1套、冬执勤服1套。

(三)夏装制式衬衣(长袖、短袖)。

首次发长袖制式衬衣2件,使用年限3年,期满换发2件;发短袖制式衬衣3件,热区、亚热区使用年限2年,南北温区使用年限3年,寒区、高寒区使用年限4年,期满换发3件。

(四)单裤、裙子。

首次男士发单裤2条,使用年限2年,期满换发2条;女士发单裤、裙子共2条,款式自选,使用年限2年,期满换发单裤、裙子共2条。

(五)防寒服。

南北温区、寒区、高寒区首次发防寒服1件(南北温区为短款,寒区、高寒区为长款),南北温区使用年限8年,寒区、高寒区使用年限6年,期满换发1件。

第十六条 鞋类

(一)单皮鞋。

首次发单皮鞋1双,使用年限2年,期满换发1双。

(二)皮凉鞋。

热区、亚热区、南北温区首次发皮凉鞋1双,使用年限3年,期满换发1双。

寒区、高寒区长期从事户外执法工作人员首次发皮凉鞋1双,使用年限5年,期满换发1双。

(三)棉皮鞋、毛皮靴。

南北温区首次发棉皮鞋1双,使用年限4年,期满换发1双。

寒区、高寒区首次发毛皮靴1双,使用年限6年,期满换发1双。

第十七条 标志类

(一)帽徽。

男士发大帽徽2枚,女士发大帽徽1枚、小帽徽1枚,损坏后交旧领新。

(二)臂章。

首次发臂章2副,损坏后交旧领新。

(三)肩章。

首次发硬肩章、软肩章、套式肩章各2副,损坏后交旧领新。

(四)胸徽。

首次发硬、软胸徽各2枚,损坏后交旧领新。

(五)胸号。

首次发硬、软胸号各2枚,损坏后交旧领新。

(六)领带。

首次发领带1条,损坏后交旧领新。

(七)腰带。

首次发腰带2条,使用年限3年,期满换发1条。

第五章 配发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 首次配发时,各地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种类和标准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

第十九条 首次配发次年起,各地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种类和标准,根据着装人员申请换发制式服装和标志。着装人员也可在个人年度定额内自主选配制式服装,但须符合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仅限于选择与自己性别和身材相符的制式服装;

(二)鞋类每年度限选配一双;

(三)防寒服每4年限选配一件。

第二十条 个人年度定额根据本办法规定的配发种类、数量、使用年限、预算定额标准确定,包括分年度定额和年度平均定额两种,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分年度定额根据当年应换发的制式服装及标志数量和预算定额标准计算。第N年年度定额=Σ第N年应换发的制式服装及标志数量×对应的预算定额。

年度平均定额根据全部配发种类、使用年限、预算定额标准计算。年度平均定额=Σ制式服装及标志换发数量×对应的预算定额÷对应的使用年限。

个人年度定额余额指标可以结转使用。

第二十一条 各地应当严格胸号标志管理,确保胸号与行政执法证件编号一致。

第二十二条 制式服装和标志丢失、污损等影响正常执法工作的,按程序予以补发。因开展执法工作导致的,补发费用由单位负担;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补发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 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辞职、调离或者被辞退、开除的,应当交回所有制式服装和标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退休的,应当交回所有标志。

废旧标志由各地组织统一回收处置。

第二十四条 相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超范围、超标准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

(二)擅自改变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

(三)自主选配时弄虚作假,超出实际工作需要;

(四)擅自赠送、出租、出借制式服装和标志;

(五)不按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仪容仪表不严肃,屡犯不改;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

地方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具体管理规定,规范制作采购、配发领用、档案管理等行为。

第二十六条 涉及整合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职能,在更大范围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的,其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业专职植物检疫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1987〕农(农)字第32号)、《沿海和内陆边境水域渔业执法人员制服供应办法》和《内陆水域渔业执法人员制服供应办法》(农渔发〔1996〕5号)、《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制服管理和发放办法》(工商人字〔1988〕第170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供应办法》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式样标准》(食药监财〔2014〕15号)同时废止。

二、检疫服装

国家邮政局实施寄递物品临时管控措施,严禁收寄任何猪肉类寄递物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邮政局下发紧急通知,严禁收寄任何猪肉类寄递物品,督促企业凡发现内件标注为猪肉或猪肉制品的可疑包裹,一律不得继续发运或投递,立即扣留并及时报告,同时做好对相关运输工具的消毒处理,坚决防止非洲猪瘟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蔓延。

通知强调,要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寄递渠道疫情防控各项责任措施。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管理“三项制度”,一律不得收寄活猪和未经检疫、未制熟猪肉制品。要重点加强已发生疫情省份寄递渠道疫情风险的安全防范,实施寄递物品临时管控措施,严禁收寄任何猪肉类寄递物品,督促企业凡发现内件标注为猪肉或猪肉制品的可疑包裹,一律不得继续发运或投递,立即扣留并及时报告,同时做好对相关运输工具的消毒处理。

快递是可以邮寄冷冻肉食品的,但冷冻肉食品保存的温度是零下18度,温度动会影响肉的品质和口感。所以快递邮寄冷冻肉食品的时候需谨慎。肉质品邮寄需要用专业的冷链快递,如:我爱冰淇淋快递、顺丰快递、黑猫快递。

三、检验检疫服装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

四、检验检疫制服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植物检疫条例》和《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规程》,林业植物检疫制服的式样和标准如下:

1.制服式样:林业植物检疫制服应采用统一的设计和色彩,包括外套、裤子、帽子、鞋、袜等配件。

2.颜色:制服采用深蓝色或深灰色为主色调,配以明黄色或亮绿色作为辅色。

3.材料:制服的材料应选择防水性、透气性好、舒适度高的材料。

4.标志:制服应有林业植物检疫局或检疫站的标志,标志应清晰可见。

5.尺码:制服应根据不同人群的身高、体型等因素,提供适宜的尺码选择。

6.卫生:制服应每天更换或定期清洗,以确保卫生。

7.保养:制服应定期保养,保持整洁、干燥、完好无损。

以上是林业植物检疫制服的一般式样和标准,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五、中国检验检疫局防寒服采购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

合理发放和使用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工作)中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劳保用品发放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的原则发放,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放原则

1.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根据岗位性质及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

1.2根据工作环境本着按需发放的原则,发放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年限。

3.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工作服、防寒服、反光背心、雨衣、雨鞋、安全帽、劳动保护手套、电工鞋。

4、女员工工作服发放规定:管理岗女员工转正后每两年发放两套(黑色外套2件、裤子4条、短袖白衬衣2件、长袖白衬衣2件)。

5、规定

5.1公司物业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定制和发放。

5.2本着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凡属个人保管、使用不当,丢失和损坏的当事人自行购买(以市场价为准)。

5.3公司员工如果离职、辞职、辞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棉服、雨衣、雨鞋)进行折价收费,赔偿价格计算公式为:赔偿费=(规定使用月数-领用月数)×购置价格/规定使用月数。

5.4物业部需保证货物的充足,如常用物品出现缺货管理员成长初级一次,如属于特殊需要的提前与物业部取得联系。

5.5除属于上岗必须配备的用品(如反光背心、安全帽)上岗前领取外,其它劳动保护用品需在入职后领取。

5.6凡是需要定制的物品(工作服、棉服、雨鞋等)入职后到物业部登记,待做好后发给入职人员。

5.7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

5.8实习生是否需要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由人力资源中心决定,如需领取费用由人力资源中心承担。

5.9如需后方人员支援前方或其它工作需求,需要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由需求部门承担。

5.10如有未尽事宜随时调整。

6、此文件自2014年3月26日开始执行,原《劳保用品发放规定》废止。

二、企事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规定

(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才发,否则不发;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2、发放防护用品的范围是: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给防寒服装。

(二)防寒用品的发放条件

1、我省境内,冬季经常在海拔2千米以上的地点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职工;

2、冬季期间经常在湖面、河面、水库作业的职工;

3、常年从事室内摄氏零度以下低温作业的职工。

防寒服装的发放应根据当地气温工作操作方式分别发给,其使用时间不少于三个冬季。

(三)几项具体规定

1、关于发放标准的金额控制

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人均控制数按每个工种每人每年计算,人均控制在80——140元,其中地质勘探、森工林区、矿山井下最高不超过180元;防寒用品最高不超过80元。超过部分在税后留利或福利基金中列支,不摊入成本。人均控制数由省级各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根据物价变动情况,每2年或3年核定一次,并将入生产成本的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一并报送省劳动厅备案。

2、对合同制职工、临时工、民工应按照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供给劳动防护用品,离开生产岗位时,由所在单位收回或作价处理给本人。

3、企、事业单位中经常跟班作业的基层干部、安技员按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给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到现场设计、检查的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干部的劳动防护用品,其发放期限应比一般工种工人延长50%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生产劳动的干部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企、事业单位酌情解决。各级经委、劳动部门、工会、企业主管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专职人员及检测检验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关于对劳动安全监察检测人员发放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的通知》规定执行。

4、兼几个工种作业人员、按其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并备用或借用身兼的其它工种所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但不得重复发放。

5、铁路、邮电、经济民警等配发了标志服,不再配发劳动防护服,其它护品按同工种发给企业专用(铁路)线上的职工每年发给防护服一套,其它护品铁路行业现工种执行。

6、对于在有易燃、易爆、烧灼介质及静电场所作业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供应实物,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职工,严禁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各种福利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上面就是关于国家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具体规定。总而言之,国家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规定了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一般来说危险性越大的工种,防护标准越高。如果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劳保用品不能达到上述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律图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六、检验检疫局服装

动物检疫员在执行检疫任务时,应佩戴检疫员标志、出示证件;驻屠宰场(厂)的检疫员上岗屠宰检疫时,应穿检疫工作服。

动物检疫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规范操作;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动物检疫员遗失证、章等,应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遗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经核实、登报声明作废后,再申请办理补发。

七、中国检验检疫局制服

首先拧下螺丝,用领花后面的尖头扎在衣服里,一般领子上一边都有两个白色小点,是领花位置标记,然后再把领子翻过来在拧上螺丝就可以了,最后对镜检查是否佩戴好,平整,端庄就完成领花佩戴了。

领花包括军官领花、士兵领花、夏常服领花,专业技术领花、专业技术夏常服领花。军官领花领花缀钉于衣领上端两个两个标志点处,用螺母固定,领花样式为松枝叶和浮雕五星的盾牌、橄榄枝环绕浮雕五星的盾牌。

八、中国检疫检验局电话

1. 阜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 这个办公时间是根据政府部门的工作时间规定而定的,旨在保证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3. 如果您需要前往阜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事,建议提前了解其具体的办公时间,以便更好地安排您的行程。同时,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九、中国检验检疫制服

特别定制的统一服装就是制式服装。

这里是指特定的单位和团体的成员所穿的统一制式的服装。这里有国家规定的制式服装如部队的军服,武警警服,警察警服,海关制服,防疫检疫制服,工商制服,铁路制服,保安制服等等还有各个单位发放的统一服装等都是制式服装。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热门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