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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外用消毒和杀虫药注意事项

216 2023-11-03 07:51 admin

水产外用消毒和杀虫药注意事项渔药生产与使用常识

1、杀藻药物:所有的杀藻药物在缺氧状态下均不能使用,还则会加速泛塘。

2、菊脂类杀虫剂:菊脂类杀虫剂在水质清瘦、水温低时(特别是20℃以下),对鲢、鳙、鲫的毒性大;如沿池塘边泼洒或稀释倍数较低时,会造成鲫鱼或鲢鱼死亡。虾蟹类禁用。菊脂类或有机磷药物:除生物菊脂外,其余种类不得用于甲壳类动物。

3、含氯、溴消毒剂:当水温高于25℃时,按正常用量将含氯、溴消毒剂用于河蟹,会造成死亡(在室内做试验则可能不会死),死亡概率为20~30%。在水质肥沃时使用会导致缺氧泛塘。

4、杀虫剂(敌百虫除外)或硫酸铜:当池塘水深大于2米,如按面积及水深计算用药量,并一次性使用时,会造成察桥鱼类死亡,死亡概率为10%左右。早春、特别是北方地区,鱼体较弱,按正常用药量用药,会发生鱼类死亡,特别是鲤鱼的死亡率会达到5~10%,且一旦造成死亡,将会造成较兆没大损失。

5、敌百虫:虾蟹、淡水白鲳、鳜鱼禁用;加州鲈、乌鳢、鲶鱼、胡子鲶、大口鲶、斑点叉尾鮰、虹鳟、海水章鱼、宝石鲈慎用。

6、阿维菌素溶液:按正常用药量或稍微加量或稀释倍数较低时使用,或泼洒不均匀,会造成鲢和鲫鱼的死亡。海水贝类在泼洒不均匀时,易导致死亡。内服时,无鳞鱼或乌鳢会出现强烈的毒性。阿维力素、伊维菌素:内服时,无鳞鱼或乌鳢会出现强烈的毒性。

7、内服杀虫剂:早春,如按体重计算用药量,会造成吃食性鱼类的死亡,概率为10~20%。

8、外用杀虫剂:当水质恶化或缺氧时,应禁止使用外用消毒剂、杀虫剂。施药后48小时内,应加强对施药对象的观察,防止造成继发性水体缺氧。

9、辛硫磷:对淡水白鲳、鲷毒性大。不得用于大口鲶、黄颡等无磷鱼。

10、碘制剂、季铵盐制剂:对冷水鱼类如大菱鲆等有伤害,并可能致死。

11、一水硫酸锌:用于海水贝类时应小败猜猛心,有可能致死,特别注意使用后缺氧。

12、代森铵和代森锰锌:不可用于鳜鱼。用后易导致缺氧,使用后应注意增氧。

13、维生素C:不能和重金属、氧化性物质同时使用。

14、硫酸铜、硫酸亚铁:贝类禁用,用后注意增氧,瘦水池塘、鱼苗塘适当减量使用;30日龄内的虾苗禁用。广东鲂、鲟、乌鳢、宝石鲈慎用。

15、硫酸乙酰苯胺:用后注意增氧,珍珠、蚌类等软体动物禁用;放苗前要试水;鱼苗及虾蟹慎用。

16、硫酸铜:不能与生石灰同时使用,当水温高于30℃时,硫酸铜的毒性增加,硫酸铜的使用剂量不得超过300克/亩×米水深,否则可能会造成鱼类中毒泛塘。烂鳃病、鳃霉病不能使用。鳜鱼禁用。

17、高锰酸钾:斑点叉尾鱼回、大口鲶慎用。

18、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若用于软体动物,轻者会影响生长,重者会造成死亡。海参不得使用。

19、盐酸氯苯胍:若做药饵拌得不均匀,会造成鱼类中毒死亡,特别是鲫鱼。

20、季铵盐碘:瘦水塘慎用。

21、海因类:含溴制剂有效成份大于20%的,在水温超过32℃时,若水体内3天累计用量超过200克/亩×米,会造成脱壳期甲壳动物死亡。

22、甲苯咪唑溶液:按正常用量,胭脂鱼会发生死亡;淡水白鲳、斑点叉尾鮰敏感;各种贝类敏感。无鳞鱼慎用。

23、鳜鱼过敏药:鳜鱼对敌百虫、孔雀石绿、硝酸亚汞十分敏感,按常规用药,往往会导致全池死鱼。因此,在鳜鱼池中不宜使用这些药物。

24、青虾过敏药:青虾对二二三乳剂、甲胺磷、呋喃丹、杀虫菊脂、敌百虫等较为敏感,应禁止使用,特别是敌杀死更为敏感,不能使用。

25、罗氏沼虾过敏药:罗氏沼虾对敌百虫特别敏感、,应禁止使用;控制使用下列药物:漂白粉0.1g/m3以下、硫酸铜0.7g/m3以下、生石灰250.1g/m3以下。

26、碘制剂、季铵盐制剂:对冷水鱼如大菱鲆等有伤害,并可能致死。

27、水质因素:当水质恶化或缺氧时,应禁止使用外用消毒剂、杀虫剂。施药后48小时,应加强对施药对象的养殖水体观察,防止造成继发性水体缺氧。

28、大黄流浸膏:易燃品,使用后注意增氧。

水产养殖过程中,有些药品的使用是需要一定规嫌喊范与注意事项的,并非一种药品能够适用于所有品种,用药也要考虑到天气、水温、水深等各种因素。近日气温回暖,正要进入正式的养殖阶段。因此小鱼为大家分享药品的用药禁忌,希望各位经销商、养殖户能在新的一年里,不出现用药事故、卖鱼赚钱多多!

1、甲苯咪唑溶液:按正常用量,胭脂鱼发生死亡;淡水白鲳、斑点叉尾鮰敏感;各种贝类敏感。无鳞鱼慎用。

2、菊酯类杀虫药:水质清瘦,水温低时(特别是20℃以下),对鲢、鳙、鲫鱼毒性大;如沿池塘边泼洒或稀拦嫌释倍数较低时,会造成鲫鱼或鲢鳙鱼死亡。虾蟹禁用。

3、含氯、溴消毒剂:当水温高于25℃时,按正常用量将含氯、溴消毒剂用于河蟹,会造成河蟹死亡(在室内做试验,则河蟹不会死亡),死亡概率在20-30%。在水质肥沃使用,会导致缺氧泛塘。

4、杀虫药(敌百虫除外)或硫酸铜:当水深高于2米,如按面积及水深计算水体药品用量,并且一次性使用,会造成鱼类死亡,概率超过10%。

5、外用消毒、杀虫药:早春,特别是北方,鱼体质较差,按正常用量用药,会造成鱼类死亡,特别是鲤简者手鱼死亡,概率5-10%,且一旦造成死亡,损失极大。对患有肝胆综合症以及其它内脏疾病的鱼类,降低用药量,否则会造成鱼类的死亡。

6、阿维菌素溶液:按正常用量或稍微加量或稀释倍数较低或泼洒不均匀,会造成鲢和鲫鱼的死亡。海水贝类在泼洒不均匀的情况下,易导致贝类死亡。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随着集约化水产养殖业的发展,由寄生虫引起的鱼类疾病频繁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为有效防治寄生虫病,定期驱虫、杀虫便成了养殖者的重要管理工作之一。水产用驱杀虫类药物在防治水生动物寄生虫性疾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长期使用驱杀虫剂类药物的同时,寄生虫的抗药性越来越强,导致用药剂量逐渐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会产生较大影响,同时,杀虫效果也越来越差,增加了病害防控工作难度。本集就国家标准渔药中允许使用的驱杀虫类药物种类进行介绍,重点讲述了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杀虫驱虫药物是指通过药浴或内服,杀死或驱除体外或体内寄生虫的药物以及杀灭水体中有害无脊椎动物的药物。包括抗蠕虫药、抗原虫药和抗甲壳动物药物和除害药。

由于对寄生虫的生理生化功能和细胞生物学的知识了解得还不是很多,故对抗寄生虫药物主要是影响寄生虫的细胞物质转运、代谢、神经肌肉信息传递和生殖系统功能等。由于有些寄生虫的细胞结构、代谢酶、代谢过程和神经递质等与宿主存在某些相同或相似之处,因而使得部分抗寄生虫具有选择性差或安全范围窄的缺点,使用时应特别注意剂量的准确性和不良反应的发生。而有些药物对寄生虫的作用途径与宿主不是彼此共有的生化系统时,则药物通常是安全的。

一、水产养殖用驱杀虫类药物种类介绍

(一)抗原虫药

水生动物的原虫是由单细胞原生动物所引起的一类寄生虫,其种类繁多,流行广泛,危害严重。原生动物可侵染水生动物各器官组织,既可体内寄生,也可体外寄生,根据给药的途径,抗原虫药有外用药和内服药两种。外用药主要杀灭寄生于水生动物的鳃和体表的各种原虫,如硫酸锌、硫酸亚铁等;内服药主要是驱杀寄生于水生动物体内实质器官的原虫,如寄生于鱼肠壁组织的艾美虫,鳗鲡躯干骨骼中的鳗匹里虫,白鲢神经系统与感觉器官内的鲢碘泡虫等,对于这部分原虫病,目前尚无较多有效的治疗药物,仅仅通过一些内服药物,羡棚早如盐酸左兄雀旋咪唑、盐酸氯苯胍等进行早期预防。

硫酸锌粉

【兽药名称】

通用名:硫酸锌粉

汉语拼音:Liusuanxin Fen

英文名:ZincSulfate Powder

本品主要成分及化学名称为:七水硫酸锌。

【药理作用】重金属盐类杀虫剂。硫酸锌在水中生成的锌离子与虫体细胞的蛋白质结合成蛋白盐,使其沉淀;另外锌离子容易与虫体细胞酶的巯基相结合,巯基为此酶的活性基团,当与锌离子结合后就失去作用。

【适应证】用于杀灭或驱除河蟹、虾类等水产养殖动物的固着类纤毛虫。

【规格】60%

【用法与用量】以本品计。用水稀释后,全池遍洒。

治疗:一次量,每1m3水体,0.75~1g(每亩水体水深1米用本品500~667g),每日1次,病情严重可连用1~2次。

预防:每1m3水体,0.2~0.3g(每亩水体水深1米用本品133~200g),每15~20日1次。

【不良反应】无

【注意事项】1、禁用于鳗鱼。2、幼苗期及脱壳期和衫中期慎用。3、高温低压气候注意增氧。4、水过肥,换水后使用效果明显。5、同时有丝状藻类,污物附着时,隔日重复使用一次。

【休药期】500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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